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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史鉴|日本工业企业如何从技术引进到自我创新的?

       从1950年至1979年,日本以签订许可证合同的方式从国外引进了33854项技术,其中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并用外汇支付引进费用的所谓甲种技术占23135项。这些技术有56%是从美国引进的,41%是从西欧各国引进的。机械工业是引进技术最多的一个部门,在引进的甲种技术中占48.8%。

       日本的技术引进工作是在政府直接控制下有目的、有选择地进行的,只是不同时期的控制程度有所不同。政府对技术引进的控制主要靠立法手段。1949年和1950年分别通过了“外汇和对外贸易管理法”与“外资法”,以此作为控制技术引进的法律根据。至于具体引进何种新技术,主要由企业自行挑选,但是必须与政府制定的各个时期的工业发展政策相符,并经政府机关审查批准。负责审查的政府机关有通商产业省的产业政策局国际企业科、大藏省的外汇局外资科和外务省的国外科学技术管理科,最后由大藏省外资审议会批准。

       日本政府在技术引进方面采取的总方针是:合理地使用国内有限的外汇,引进国外最先进和有发展前途的技术,以期缩短同工业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增加生产,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因此,日本政府在审查批准引进技术项目时,凡属国内已在应用或很快可以掌握的、没有发展前途或不能广泛采用的、可能对中小企业地位产生不利影响或对日本经济造成损失的技术,一律禁止引进。同时,如果在与外商谈判中引进条件对日方不利,政府将支持本国企业对引进条件加以限制。

       此外,日本政府特别强调要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创新,否则就是没有达到引进的目的。三十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引进政策是成功的。例如,东洋工业公司从西德引进转子发动机制造技术、富士通公司从美国引进机床数控技术、生产家用电器的各家公司从美国引进彩色电视机生产技术后,都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从而超过了技术输出方。

       1968年以来,由于缩短了同工业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及实施外资进口自由化政策,日本政府逐步放宽了对技术引进的限制,简化了审批手续。除引进飞机、武器、炸药、电子计算机、石油化学制品等生产技术及原子能和宇宙空间技术必须由外汇机关审批外,其余项目只需在日本银行备案。到1974年,政府不加限制完全实现了技术引进自由化。

       技术引进是缩短同工业发达国家技术差距的一条捷径。一般说来,掌握一项引进技术只需两、三年,而原来的研究时间可能是12~15年。另外,技术引进花钱少,风险也小。1950年至1979年,日本引进33854项技术的代价为102亿美元,平均每项只有30万美元。据估算,1970年以前日本引进技术所花的代价只有原技术输出国研究经费的三十分之一;1970年和1977年的技术引进费只占利用引进技术生产的产品产值的4%。日本通过技术引进不仅改进了产品质量,而且降低了生产成本,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据80年代初统计,日本的汽车、船舶、数控机床、照相机、缝纫机、工业机器人等十余种机电产品的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

       到80年代,日本采取“自由开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的技术政策。尽管日本的工业技术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某些领域甚至超过欧美各国,但仍然十分注意吸收世界各国的先进技术。技术引进的规模不仅没有缩小,而且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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